2024-11-21

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预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2-22点击数:6413

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三部分    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员2019年部门预算表

{C}一、  {C}{C}{C}2019年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员会收支预算批复总表

{C}二、  {C}{C}{C}2019年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员会收入预算批复总表

{C}三、  {C}{C}{C}2019年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员会支出预算批复总表

{C}四、  {C}{C}{C}2019年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员会按功能科目批复总表

{C}五、  {C}{C}{C}2019年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员会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批复总表

{C}六、  {C}{C}{C}2019年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员会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批复总表

{C}七、  {C}{C}{C}2019年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批复表

{C}八、  {C}{C}{C}2019年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员会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C}九、  {C}{C}{C}2019年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员会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支出批复表

{C}十、  {C}{C}{C}2019年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员会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一、2019年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员会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二、2019年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员会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三、2019年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批复表

十四、2019年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批复表

十五、2019年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员会项目等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六、2019年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员会债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七、2019年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八、2019年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九、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员会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四部分    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员会预算公开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应依法依规公开本部门预算等信息,现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一、公开主体

九三学社辽宁省委是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负责公开本部门预算信息,并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和完整。同时,向财政部门反馈本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

    二、公开时间和形式

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应于省财政厅批复部门预算后二十日内,在本部门网站和省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本部门预算信息,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C}(一){C}{C}{C}在符合《预算法》关于部门预算公开时限要求的前提下,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应于每年财政规定时间在本部门网站上公开预算信息。

{C}(二){C}{C}{C}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应于每年财政规定时间将本部门预算信息上传至省政府门户网站邮箱,待审核无误后,由省政府门户网站管理中心统一在省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部门预算信息,实行“双公开”。

三、公开内容

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公开的预算为经省财政批复的部门预算,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开文件

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应根据《预算法》规定以及“操作规程”的相关要求,结合预算公开实际情况,制定预算公开管理文件,,并随同预算一并公开。
   
(二)公开报表

根据《预算法》和《操作规程》,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公开辽财指预1号文中所有报表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公开,同时,还应公开辽财预1号文中的“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应将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上下两年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向社会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要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三)文字说明

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在公开上述报表的同时,应当一并公开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1.部门职责。公开本单位承担的工作范围、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

2.机构设置。公开本单位及所属部门名单。

3.预算收支增减变化。对本年度与上年度预算安排情况进行对比分析,简要说明增减变化原因。

4.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应说明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情况。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应公开本单位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总体情况以及政府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预算分项情况,并从采购范围角度分析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涉及的品目。年初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的,应有文字说明。

6.“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应对本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及分项数额分别与上年度的预算数进行对比,并说明增减变化原因。

7.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应公开本单位购置预算。

8.关于绩效目标情况。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应说明本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的项目数量和金额,以及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

9.专业名词解释。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应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参照公开模板进行专业名词解释。

四、职责分工

    (一)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办公室负责提前做好本单位预算信息公开准备工作,参考省财政厅制作预算公开参考文本,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后,在规定时间将部门预算公开文件及时上传到省政府门户网站邮箱和单位网站。

    (二)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办公室负责及时提出预算公开要求,加强对预算公开指导力度,协调和督促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九三学社辽宁省委要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和“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查、易于监督”的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地分别在本部门网站和省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本单位信息。

(二)落实责任,注重反馈。九三学社辽宁省委是本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切实履行预算信息公开的责任和义务。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应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将本单位信息公开的情况提供省财政厅(预算处)

(三)把握关切,及时回应。九三学社辽宁省委要加强社会反应评估和舆情引导,实事求是、准确、全面反映预算信息。要高度关注近期社会公众热议的焦点和热点问题,并对公开后的反应进行预判,做好应对预案;公开后,要跟踪舆情,主动引导,及时解疑释惑,避免公众误解。

                          

 

 

 

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员会

 

 

第二部分 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员会是九三学社在辽宁的地方组织,成立于19844月。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员会的主要任务和职责是: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弘扬“爱国、民主、科学”优良传统,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围绕中共辽宁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围绕辽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广泛开展社会服务、支边扶贫等工作,发挥优势,服务社会;认真履行民主监督职责,积极反映社情民意,为推动辽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促进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机构设置

纳入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

1、机构情况:九三学社辽宁省委为一级预算单位,机构情况为一个,无下属单位。内设部门四个: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参政议政部及(社会服务部)。

2、人员编制、实有人数与财政供养人员的变动情况及原因:人员编制为十八个,去年末实有人数为十三人,2018年新调入机关干部一人。

 

 

第三部分 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四部分 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员会2019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19年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317.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16.3万元;

2.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1万元;

3.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4.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0万元;

5.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0万元;

7.其他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317.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49.3万元

2.项目支出68万元。

在支出预算317.3万元中,政府采购支出28万元,债务支出0 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19年预算收支比2018年增加39.40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增加一名机关工作人员及相关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62.40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

6.0

    印刷费

4.0

    维修维护费

0.5

    邮电费

7.0

    物业管理费

11.0

    差旅费

2.0

    劳务费

8.5

    公务接待费

0.5

    工会经费

2.5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0

    其他交通费

13.7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7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员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8万元,其中货物0万元,服务28万元,工程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员会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为5.5万元,与2018年相等。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8年相等

2.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与2018年相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相等;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与2018年相等。

 

 

 

2019年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员会“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18

2019

合计

5.5

5.5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0.5

0.5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

5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公务用车运行费

5

5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员会2019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员会2019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个,涉及资金68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参政议政(项):反映各民主党派为参政议政进行的调研、会议、检查等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