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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九三学社》刊物管理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2-06点击数:1036
 

为规范社省委机关刊物《辽宁九三学社》的编辑出版行为,进一步做好宣传思想工作,依照国家新闻出版署《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和《辽宁省内部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令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办刊宗旨

《辽宁九三学社》是社省委组织编印的定期在一定范围内发行的内部刊物。旨在宣传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宣传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社中央的工作方针和主张,宣传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我社民主科学的思想,交流社务工作与信息。

《辽宁九三学社》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法律和相关规定,坚持“以科学理论武装人,以正确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精神塑造人,以优秀作品鼓舞人”的指导思想,把握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严格按照政治性、政策性的原则,严把对外宣传口径,及时准确地反映社省委、各市委及各基层组织的工作和全省社员的精神风貌,内容健康向上,按时出版,注重质量,确保《辽宁九三学社》在我社履行参政党职能和自身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管理规定

(一)《辽宁九三学社》主管部门为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员会。社省委宣传部负责《辽宁九三学社》编辑工作,对刊物编辑、发行负有主要责任。

(二)分管宣传工作的副主委为《辽宁九三学社》责任人,负责审查编辑内容,未经审查,不得出版;出版的每一期《辽宁九三学社》须留存样本。

(三)《辽宁九三学社》为双月刊,1624页刊型,双月出版发行,全年六期。

(四)《辽宁九三学社》在社内和全省统战系统内部进行交流,免费赠阅。

(五)《辽宁九三学社》每年进行一次年检,先由社省委自检,后报送辽宁省新闻出版局。

三、稿费发放

(一)稿酬计算方法为:500字以内每篇20元;500字以上,1000字以下每篇40元;超过1000字,不足1500字每篇50元;超过1500字,不足2000字每篇80元,依此类推。

(二)标题计算为正文字数。

(三)以社市委、基层组织名义投稿,由执笔人领取稿酬。

(四)转发的各级领导讲话、报告摘要、决议、提案、文件等不计算稿酬。

(五)每期刊物同一作者的几篇文章,不连续统计字数。

(六)每期刊物单独计算稿酬。

(七)稿酬为每三期发放一次。